北京增值电信业务2011年度年检及年度检查程序说明
发布:gui | 发布时间: 2012年1月4日 一、北京201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参检单位
(一)2011年9月30日以前获得北京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须参加年检。
(二)获得部发跨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办理了备案核准手续的经营单位须参加年度检查。
二、北京201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程序
(一)持北京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年检程序
步骤一:各增值电信企业需确认所报送的2011年增值电信企业统计报表。未按照要求每月上报数据的公司需补齐1-12月统计报表,然后进入步骤二。
具体补报方式请登录网站,点击“增值电信企业统计报送系统”进入填报系统,网上报送所需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请向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索取。
步骤二:填报相应年检电子表格,完成网上提交,并在网上查看到通信管理局年检办公室初检合格的回复后,下载、填写并打印相应年检报表和其它材料一并,经法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后,报送到年检办公室。
(二)持部批跨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北京地区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度检查程序按部电信管理局规定的方式参加年度检查。
三、北京201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报送年检的有关材料要求
参加年检单位需报送的材料(请一律使用A4纸打印,持多个业务许可的单位请备齐材料一次报送)。
(一)报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基本情况表,以及相应业务的年检报表(网上下载,用计算机填写后加盖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公司201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五)公司经营报告:内容包括2011年公司电信业务经营情况整体回顾、2011年公司新增电信业务或栏目、对电信市场环境的情况分析、2012年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六)公司经营电信业务资费备案表(含业务种类、收费项目及资费标准)。
(七)增值电信企业上报统计数据承诺书(网上下载加盖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
(八)持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接入或托管协议。
四、许可证内容有变化的,应填报“公司基本情况变更表”,并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
五、北京201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方式及结果处理
(一)按规定,我局在审查年检材料的同时,将组织对一定数量的持证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各持证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
(二)对于年检合格的持证单位,在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情况记录表”上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
(三)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持证单位,责令限期15日整改。持证单位应在整改期限内解决存在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整改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整改问题分析、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对于整改合格持证单位,在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情况记录表”上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同时注明“经整改合格”。
(四)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或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按年检不合格处理并通知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五) 年检及年度检查结果在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同时将在我局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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