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名称要注意
发布:gui | 发布时间: 2010年8月24日经营性的网站需要申请ICP经营许可证。网站的所有者拥有独立域名,或得到独立域名所有者的使用授权; 网站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核定有“互联网信息服务”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 申请时要注意一些问题,比如网站名称有什么限制。
经营性网站名称应当符合以下规范:
(一)每个经营性网站只能申请一个网站名称。
(二)经营性网站备案名称以通信管理部门批准文件核准为主要依据。
(三)经营性网站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使公众误解的。
3、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4、其他具有特殊意义的不宜使用的名称。
5、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
- 相关文章:
外商ICP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2010-6-8 16:49:24)
外商ICP经营许可证企业申请所需材料 (2010-5-25 16:3:35)
北京ICP证外资申请说明 (2010-5-24 16:41:11)
北京ICP许可证申请条件 (2010-5-18 16:57:41)
北京ICP申请材料介绍 (2010-4-27 17:20:17)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